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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  关于开展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

发表时间:2020-05-15 16:03

北京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

关于开展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
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,全力打造“政治过硬、运行规范、活力充沛、亮点纷呈”的社会组织党建新局面,经研究决定,在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(以下简称“综合党委”)系统开展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,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从“建起来”向“动起来”“亮起来”发展。

一、总体思路

按照统筹安排、自愿申报、典型培育、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和原则,在综合党委系统中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强、党员人数较多、作用发挥较好的联合党委和基层党支部,开展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,培育一批工作基础扎实、特色亮点明显,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杆,形成一批特色鲜明、辐射力强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,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二、创建标准

(一)联合党委层面

    依据《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建设标准》,围绕“六个强”,开展联合党委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。

    1.领导班子强。领导班子配备齐整,党委书记政治素质高,党建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强,委员分工明确、职责清晰;坚持党委会理论学习制度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健全议事决策机制,落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,坚持民主集中制,提高决策科学性;班子团结协作、廉洁勤政,深化委员联系所属社会组织制度,团结凝聚党员群众,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
    2.制度建设强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决策机制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建立并不断深化基层联系制度、学习培训制度、隐患排查制度、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制度,并建立完整规范的党建工作档案。

3.队伍建设强。专职党务工作者和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配备齐整、职责清晰,工作规范,党建专职化水平较高;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,及时、规范地开展党员发展工作,有针对性地培育党建后备力量;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范;组织关系接转有序;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,严肃规范开展组织生活,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;持续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效;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
4.作用发挥强。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监督引导所属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活动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;积极开展对所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建设,充分利用多种形式、各类资源,不断强化舆论引导,营造良好舆论环境,弘扬正能量,增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爱党爱国、干事创业热情;积极开展对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监督指导、培育扶持,参与所属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,认真开展支部书记任职培训等工作;党建阵地基础较好,积极服务社会组织党员群众,特色突出,构建社会组织党建主阵地。


5.党建成效强。有清晰的理念目标,有丰富的载体抓手,有务实管用的推进措施;能对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推广,发挥示范效应,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;培育1-2个社会组织党支部作为先锋支部,建立党建品牌示范点;注重以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,进一步深化党建业务融合,深化党组织作用发挥。

6.宣传引导强。充分依托“学习强国”、微信群、公众号和“领航”党建APP等移动平台,采取图文、海报、微视频及开展在线测试、作品征集和在线竞答活动等富有时代感和创意性的形式,对党的重要理论成果、党内法规制度、优秀事迹、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送,构建立体化党建宣传体系。

(二)基层党支部层面

    依据《市行业协会商会综合党委系统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》,围绕“六个好”,开展基层党支部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。

1.组织建设好。党组织设置规范合理,按规定设书记、副书记、支部委员会,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;党组织书记由社会组织领导层成员担任,党性强、作风正、能力强、威信高;支部整体风貌积极向上,具有较强的凝聚力、执行力和战斗力。

2.贯彻落实好。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,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,并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,解决实际问题;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,建立齐抓共管的党建责任体系;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和党员群众评议,有效运用考核评议结果,整改到位。

3.党员队伍好。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,认真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,规范开展党费收缴使用;认真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、谈心谈话等制度,党员教育培训经常,主题突出、紧贴实际,积极参与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;党员素质优良,主动亮明身份,有较强的党员意识,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4.作用发挥好。落实党建与业务衔接机制,将党建工作嵌入所属社会组织业务工作全过程;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,推动工青妇建设,在积极维护各方合法权益、增进和谐、营造单位文化、团结凝聚员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;积极组织和发动所属社会组织围绕自身业务工作,科学参与国家战略和重大活动,组织党员有序参与公益事业活动和志愿服务。

5.群众反映好。支部党员工作认真,求真务实,廉洁勤政,经常深入基层听民声、察民情、排民忧、解民难,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,办事效率高,服务态度好,党群关系融洽;党支部工作公开透明,重大问题决策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充分尊重民意,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好,并通过示范点创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组织发展。

6.工作保障好。党建阵地建设规范,软硬件齐全,成为宣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的重要阵地,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重要场所,展示党建工作的重要窗口,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平台;建立党建经费保障制度,经费使用管理规范;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,党建宣传平台使用积极有效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动员部署。综合党委制定党建标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,下发通知,在各联合党委启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。

(二)试点遴选。采取联合党委主动申报和综合党委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,遴选产生一批联合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开展示范工程建设。联合党委提交创建方案,基层党支部提交《党支部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申报表》(附件)。

(三)组织实施。按照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标准,结合工作实际,在现有基础上对各项工作进行“软件”升级和“硬件”改造。定期开展交流汇报,解决实际问题,争创特色,务求实效。联合党委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,对基层党支部的创建工作做好督促指导。

(四)总结验收。综合党委将通过查看资料、实地检查、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,对申报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,成熟一个,挂牌一个,并进行专项通报。

四、工作保障

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开展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,是综合党委系统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再上新台阶的有效方法,也是落实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实践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按照方案精神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,为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
(二)精心组织,抓好落实。各创建单位要成立由联合党委书记为组长,党委委员为成员的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。同时,指定专门工作人员,具体负责示范工程的组织和实施。综合党委将为试点单位提供适当的人员和经费支持,在评选表彰中予以倾斜。

(三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创建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示范创建过程中的优秀成果和典型经验。综合党委将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交流、“领航”党建APP、公众号、微信群、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,为推动“党建标杆”示范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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